| 仁怀市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供应商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作者: 2022-04-13 阅读次数:8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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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医院文件 仁医通〔2022〕63 号 关于印发《供应商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仁怀市人民医院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范医药购销和 后勤物资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结合医院实际, 现将《仁怀市人民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规定》印发于你们,请 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仁怀市人民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规定 2.仁怀市人民医院致供应商公开信 3.仁怀市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来访预约申请表 附件 1 仁怀市人民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范医药购销和 后勤物资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 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切实增强监督约束机制,筑牢拒腐防变 意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供应商是指长期或短期向医院提供药品、耗材、设 备、器械、物资、基建维护(维修)等服务的企业。 二、预约规定 (一)严禁供应商随意进入医院办公区窜访院领导、相关 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诊区诊室医师等进行交流,实行预 约接待制度,如发现供应商随意窜访的,医院安保人员应及时 劝离。 (二)预约接待:因供应商新产品推荐或者医院采购意向 需要,供应商应填写预约申请表、备齐相关资料,通过线上(邮 箱)交由院办公室负责预约的专人受理,并建立登记台账。预 约成功的,医院电话或线上告知预约人接待相关事宜;预约不 成功的,线上或电话告知预约人医院暂无需求。预约方式:线 上预约(邮箱号为:51794506@qq.com)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 0851-22226846)。 (三)预约成功后需面对面与医院进行沟通洽谈业务的供 应商,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医院。 (四)接待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 (五)接待地点:医院医药代表接待室。 三、接待要求 (一)凡未经预约的供应商一律不予接待,供应商不得进入医院院区,接待时严格按照“三定一有”要求开展接待任务, 原则上接待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做好台账管理。 (二)经预约洽谈后,达成合作意向的,由接待人员将信 息资料分类汇总后交仁怀市人民医院采购委员会,由管理委员 会根据采购需求安排相关小组人员进行论证和批准方可进入采购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议价)环节。 (三)申请科室人员不允许私自与供应商接触,如因工作 需要必须接触的,经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集中接触。申请科室参与人员只对产品性能、后续维护、保养 等事宜进行交流,不能谈及与产品性能、维护、保养等无关的 话题。 (四)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议价)成功后,医院采购管 理委员会工作小组需对产品或项目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与 合同约定相符。 四、处罚规定 (一)严禁院领导、行政人员、科室主任及医务人员在医 院范围内私自接待供应商,一旦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对当事人 或科室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处理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 职称晋升挂钩,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发现供应商有违反医院规定行为的,一律终止与医 院的一切合作关系,有违法行为的移交上级纪委、司法部门处 理。 附件 2 仁怀市人民医院致供应商公开信 各合作供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范医药购销和后勤物资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特致此信,谨望 遵守: 一、各合作单位销售人员不得进入诊区、病房和相关工作人员、领导办公室进行医疗器械、医用和后勤物资采购推销,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关系; 二、各合作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医院任何人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金额挂钩。 三、各合作单位严禁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 四、各合作单位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五、不得借故到院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各合作单位如出现上述问题,一经发现,我院将终止合作关系并将此单位信息列入黑名单,并向仁怀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如有索要回扣问题,可直接向我院行风、纪检部门 反映。如发现更为严重的相关违纪问题,将直接移交纪委及相关司法部门。 八、自公开信发布之日起,如需提前与医院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沟通和洽谈业务的供应商,请按要求填写预约申请表进行预约。 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22220427 行 风 办 电 话:0851-22275253 附件 3 仁怀市人民医院 医药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来访预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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